河北省2013年成人高考錄取工作通知
各設區(qū)市招生委員會,華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員會,有關成人高等學校:
201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定于12月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錄取工作在河北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成立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調度室、紀檢信訪組、后勤保障組等機構。調度室下設系統(tǒng)維護組、數據管理組、錄取檢查組、計劃管理組、錄取審核組等職能機構。
二、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錄取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一志愿錄取,第二階段為征集志愿錄取和調劑錄取。
具體錄取工作日程安排見附件1。
三、報到時間、地點
(一)在主現場參加錄取的工作人員于12月9日報到。其中系統(tǒng)維護組、數據管理組、計劃管理組和后勤保障組的有關人員須于12月5日報到。
(二)報到地點:河北師范大學新校區(qū)東門國際交流中心(百年印象)。
地址:南二環(huán)與裕翔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四、招生生源計劃的調整
(一)調整招生生源計劃的原則
1.招生生源計劃的調整全部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調整申請。
2.調整生源計劃隨志愿進行。第一志愿錄取前、征集志愿前和考生填報征集志愿后,招生學校分別進行生源計劃調整。
3.招生學校須根據本學校上線生源情況,核實調整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經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的生源計劃原則上不再變動。
4.招生生源計劃分層次進行調整,專科層次生源計劃不可調整到本科層次;本科層次的??破瘘c升本科生源計劃不可調整到高中起點升本科;高中起點升本科生源計劃可調整到??破瘘c升本科。各層次業(yè)余和函授計劃一律不得調整到本層次脫產計劃中使用,反之,脫產計劃可調整到本層次業(yè)余和函授計劃中使用。
5.調整生源計劃要保障考生的利益,凡上線生源小于原始計劃數的,調整后的執(zhí)行計劃數不能小于上線生源數。
6.部委及外省市屬本科層次招生學校,如上線生源人數少于原始計劃數確需調出的,則調出計劃最多不超過計劃余額的80%;如上線生源人數多于原始生源計劃數的,計劃不得調出。高中起點升本科錄取結束后,原則上不再接收該層次的追加計劃。
7.河北省屬招生學校的生源計劃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計劃執(zhí)行。
8.對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完成計劃調整的招生學校,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計劃調整原則代為調整,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
(二)調整招生生源計劃的地點及聯系電話
地 點:河北師范大學教學樓E座
聯系電話:0311--80785001
五、錄取政策及工作要求
(一)錄取工作原則
1.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招生學校嚴格按計劃招生。生源不足開班人數的學?;驅I(yè)不允許退檔,不允許擅自調整考生所報志愿。
3.投檔辦法。根據考生所報的志愿,在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專業(yè)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檔,招生學校審核錄取。各層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yè)的投檔錄取辦法為: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將文化課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電子檔案一次性全部投給招生學校,招生學校依據本專業(yè)招生計劃,按考生專業(y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專業(yè)加試成績統(tǒng)計表(見附件2),每頁加蓋公章后,務必于12月9日12時前傳真至錄取主現場(傳真:0311--80785000),無加試成績的藝術、體育類專業(yè)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5.招生學校錄取時,應優(yōu)先錄取“免試生”。
6.對報考“基層衛(wèi)生人員成人大專學歷教育”的考生,在專業(yè)課加試合格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7.一志愿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得拒絕錄取征集志愿考生。
8.依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對上線生源不足的有關專業(yè)可適當降分,招生學校需寫出書面申請,加蓋校本部公章后,傳真至錄取主現場。
9.所有新生錄取名單須經河北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招生學校按審核后的新生名單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二)錄取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學校要充分認識成人高校錄取工作的重要性,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guī)定。
2.各招生學校要切實加強網絡建設,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保障,配備專門的網上錄取計算機人員,并主動與當地電力、電信部門溝通,保證網上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3.錄取期間,招生學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確定預錄取考生、預退檔考生,并按時上載考生結果,以保證錄取工作正常流轉。因故不能按時正常錄取的招生學校,應及時與錄取的有關機構取得聯系。對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上載的招生學校,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教育部的規(guī)定按該校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代為錄取,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遺留問題,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會同招生學校協商處理。
錄取時,各招生學校須按要求準確錄入聯系方式,以便聯系工作。
4.各招生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要求,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規(guī)范招生行為,嚴禁避開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擅自違規(guī)錄取考生,嚴禁委托合作辦學單位、中介或個人以“代招”、“代理”等名義介入錄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員必須為本校正式在編人員。
5.所有參加招生錄取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抵制不正之風,遵守招生紀律,違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6.樹立安全意識,加強招生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忌械膱罂夹畔⒅荒苡糜谡猩浫『托律雽W學籍管理,不得擅自另作他用。不得利用計算機向社會復制、泄露考生信息和招生紀律規(guī)定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計算機下載或復制與本部門無關的信息,不得泄露用戶密碼。
7.為保證新生質量,新生入學后,學校要進行認真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生學校根據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并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三)201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網上錄取技術注意事項(見附件3)。
六、征集志愿錄取及調劑錄取工作
(一)征集志愿錄取僅限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招生學校。各層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yè)和高起本學校不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二)調劑錄取僅限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招生學校。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對達到我省相應層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未被錄取且填寫有“同意調劑到其他招生學?!钡目忌?,按照相同或相近專業(yè)進行調劑錄取。
七、錄取工作流程(見附件4)
八、錄取經費
各招生學校每錄取一名考生須向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繳納招生費50元。招生學校可將匯款憑證傳真至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收到匯款后,郵寄《新生錄取名單》。
收款單位: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開 戶 行:石家莊市工商銀行開發(fā)區(qū)支行
賬 號:0402 0220 0924 9021 409
電 話:0311―66007188(兼?zhèn)髡?
聯 系 人:孫朝陽
附件(資料暫缺):1.201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2.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專業(yè)加試成績統(tǒng)計表
3.201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網上錄取技術注意事項
4.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流程
5.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錄取退檔申請
6.成人高校招生錄取退檔原因代碼表
7.成人高校招生錄取退檔不合格原因代碼表
河北省招生委員會
2013年11月25日
更多成人高考考試動態(tài)請您關注環(huán)球網校成人高考頻道!
最新資訊
- 2024年湖南成人高考錄取分數線已公布!2024-12-09
- 2024年西藏成人高考最低錄取分數線公布!2024-12-09
- 2024年山西成人高考最低錄取分數線公布!2024-12-02
- 2024年江西省成人高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和錄取時間安排公布2024-12-02
- 2024年廣東成人高考最低錄取分數線2024-12-02
- 2024年廣西成人高考最低錄取分數線公布2024-12-02
- 2024年寧夏成人高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公布2024-11-28
- 2024年貴州成人高考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公布2024-11-27
- 海南省考試局:2024年海南成人高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2024-11-25
- 2024年云南成人高考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已公布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