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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法律知識模擬試題(8)

更新時間:2018-01-29 15:12:01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129收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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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考生們在復習教材知識點最好配合相應習題進行鞏固加強,這樣才能把基礎打牢固,為此環(huán)球網校公務員考試頻道為大家精心整理發(fā)布公共基礎法律知識模擬試題,題目不多但都是精華,希望考生們認真練習。

  【摘要】考生們在復習教材知識點最好配合相應習題進行鞏固加強,這樣才能把基礎打牢固,為此環(huán)球網校公務員考試頻道為大家精心整理發(fā)布公共基礎法律知識模擬試題,題目不多但都是精華,希望考生們認真練習。本文是2018年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法律知識模擬試題(8),大家來做題吧。

  1.陳某在8月1日向李某發(fā)出一份傳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積90平方米,價款260萬元,合同訂立后7日內一次性付清,如你購買,請在3日內回復。李某當日傳真回復表示同意購買,但要求延期付款,陳某未回復,8月3日,李某再次給陳某發(fā)傳真,表示同意按照陳某傳真的條件購買,陳某仍未回復,下列關于陳某李某之間合同成立與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李某的第一次傳真回復為承諾,合同成立

  B.李某的第二次傳真回復為新要約,陳某未表示反對合同成立

  C.李某的兩次傳真回復均為新要約,合同不成立。

  D.李某的第二次傳真回復為承諾,合同成立。

  【答案】C。

  【解析】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符合法定情形會導致要約失效: 1.要約人依法撤回要約;2.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3.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四)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在本案中李某當日回復要求延期付款視為對原要約的實質性變更,已成立新要約,8月3日李某再次發(fā)的傳真又變更了之前的要約內容,視為新要約。而兩次要約均未承諾,合同不成立。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

  2.甲公司購買乙公司一批貨物,約定甲公司于5月6日到乙公司倉庫提貨,由于甲公司疏忽,當日未安排車輛提貨,次日凌晨乙公司倉庫遭雷擊起火,該批貨物全部被燒毀,下列關于該批貨物損失承擔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制定規(guī)定的是( )。

  A.乙公司承擔貨物損失,因為貨物所有權沒有轉移

  B.甲公司承擔貨物損失,因其未按約定時間提貨,

  C.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擔或損失,因為雙方都沒有過錯,

  D.乙公司承擔貨物損失,因為貨物存在其控制之下。

  【答案】B。

  【解析】根據民法相關規(guī)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本案中,甲是買受人,由于其疏忽致使貨物被銷毀,所以甲公司承擔貨物損失的責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王某在執(zhí)行中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下列關于合伙人對此損失承擔責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王某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擔責任

  B.王某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C.王某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實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D.王某與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答案】B。

  【解析】根據《合伙企業(yè)法》相關規(guī)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中,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yè)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本案中,王某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故王某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財產份額承擔有限責任。

  4.某商場為促銷健身器材,貼出告示告知:跑步機試用一個月滿意再付款,王某遂選定一款跑步機試用。試用期滿退回時,該商場要求王某支付使用費兩百元,下列關于王某應否支付使用費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王某應當支付使用費,因其使用跑步機造成磨損

  B.王某應當支付部分使用費,因為跑步機的磨損應當由王某和商場共同負擔.

  C.王某不應當支付使用費,因為雙方對此未作約定。

  D.王某應當支付使用費,因其行為構成不當得利。

  【答案】C。

  【解析】根據合同法律規(guī)定:試用買賣的當事人沒有約定使用費或者約定不明確,出賣人主張買受人支付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商場與王某并未約定使用費,所以王某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

  5.根據專利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下列行為中,不構成侵犯專利權的有( )。

  A.丙科研院專為科學研究而使用趙某的專利技術

  B.王某將購買的專利產品出售給李某

  C.丁公司在專利許可協議期滿后,在專利有效期內繼續(xù)生產該專利產品

  D.乙公司在甲公司申請專利之前已經制造某產品,在甲公司就相同產品獲得專利權后,乙公司在原有范圍內繼續(xù)生產該產品

  【答案】ABD。

  【解析】我國《專利權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1)權利窮竭: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

  (2)在先使用: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xù)制造、使用的;

  (3)臨時過境: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

  (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

  (5)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y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yī)療器械的。

  本題中,A選項是為了科學研究;B選項是權利用盡;C選項是侵權行為;D選項是在先使用。故答案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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