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民法學》順利通過學法指導
民法是我國的基本法,相應的民法學在民法學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睹穹▽W》成為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法學專業(yè)的必考科目。為幫助自考考生學習好這門課程,本文針對民法學中的學習要點提列如下,供考生們自學進參閱。
民法學是以研究我國民法理論與實踐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為主要對象的一門獨立的法律科學。我國民法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民法總論轉自環(huán) 球 網 校edu24ol.com
民法總論是民法理論最重要的部分,是對以下分論內容的高度概括和抽象。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其調整對象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人身關系。我國民法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民法。民法的根本任務和基本原則集中體現了這一本質。民法從其實施之日至廢止之日在我國領域內對自然人和法人等民事主體都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學的研究對象,是整個民法學理論的核心部分。其他各章節(jié)都是圍繞著民事法律關系,從不同的角度來進行分析和研究的。學習中,要抓住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掌握其構成要素以及其民生、變更、消滅的原因,分清各種不同的民事權利。
民事主體是民事法律關系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公民和法人是民事法律關系中的重要主體。針對公民,必須掌握公民的概念、公民的權利能力起止,以及在不同階段公民具有的不同的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和監(jiān)護是針對公民作為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法律關系的特殊情況作出的法律規(guī)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伙則是公民作為民事法關系主體的特殊形式。
法人是與公民對稱的另一類民事主體。針對法人,必須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必備條件及分類,了解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特殊性。
物在民法中有很大的意義,很多民事法律關系都要涉及到財產,涉及到物。因此要掌握物的概念、特征、分類以及各種分類的法律意義,從而把握各種不同種類物的流通范圍和國家對它的控制程度。貨幣、有價證券、票據、股票、債券是特征類型的物。
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消滅的客觀現象或事實,稱為法律事實。法律行為是最廣泛、最重要的法律事實。絕大多數民事法律關系的發(fā)生、變更、消滅都是通過法律行為這種形式來體現的。要從法律行為與其他法律事實的區(qū)別中把握其法律特征,掌握其成立要件、分類以及附條件法律行為和附期限法律行為。弄清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熟練認定各種無效民事行為,了解對無效民事行為的處理方法。
民事主體可以親自為法律行為,也可以讓他人代理進行法律行為。特別是在社會生活日益復雜的現代社會,代理制度成為一種不可缺少的獨立的民事制度。學習代理制度時要抓住代理關系的法律特征,掌握代理的種類、適用范圍。濫用代理權和無權代理的表現及產生的法律后果及代理關系消滅的原因 。
時效是一種法律事實。時效期限的屆滿會成為取得權利或者喪失權利的原因。時效制度適用范圍廣泛,是一種重要的法律制度。
二、物權與所有權
物權與所有權是財產關系在法律中的主要體現,是民法學重要的組成部分。
首先掌握物權的一般原理。物權是權利主體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權利。物權具有以下特征:1、物權是對世權;2、 物體的客體是物;3、物權的內容是對物的直接管領和支配;4、物權具有獨占性和排他性;5、物權具有追及權和優(yōu)先權;6、物權的保護方法的廣泛性。按照不同標準,可把物權分為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主物權和從物權;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準物權。
財產所有權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在學習中,應主要掌握財產所有權概念、特征、明確所有權中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的特點。合法取得財產所有權的方式主要有原始取得和繼承取得。財產所有權消滅的原因主要有:1、所有權的轉讓;2、所有權客體的消滅;3、所有權主體的消滅;4、所有權的拋棄;5、所有權被強制消滅。我國財產所有權主要有國家財產所有權、集體財產所有權、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
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是物權中的另一重要分類。兩者都是他物權。
所有權雖具有排他性,介作為所有權關系的權利主體不一定只是單一的,也可以是多數的。所有權權利主體多數的情況即是共有。財產共有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要弄清各種共有關系中,共有人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掌握共有財產分割時應遵循的原則。
所有權人在行使所有權權能時,其權利不是絕對的,而要受到法律的限制。相鄰關系實質是法定的對所有權人或占有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能時的一各限制。學習相鄰關系時,要掌握相鄰關系的特征、種類及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
三、債權合同總論
債權是調整產品流通領域里經濟關系的主要民事法制度??梢酝ㄟ^比較債權關系和物權關系學習債的一般原理,掌握債權關系的特征、要素、分類。債的發(fā)生根據主要是合同、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行為等。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自愿達成的協議,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2、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3、合同所確立的關系是民事法律關系。合同可按不同標準,分為計劃合同和非計劃合同;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諾成性合同和實踐笥性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為訂約人自己利益訂立的合同和為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主合同和從合同;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
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從法律上可分為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要約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締結合同的提議。承諾是受要約人向要約人作出的對要約內容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在要約和承諾的過程中,當事人要遵循下列原則:1、合法;2、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合同依法成立后,發(fā)生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拘束力。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有著重要的法律意義。合同必須具備主要條款,否則,合同不成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1、標的;2、數量和質量;3、價款或酬金;4、合同的期限、履行的地點和方式;5、違約責任。合同的無效需經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的確認。經確認無效的合同,自始無效。
債只有經過履行才能實現債權人的權利。履行債要遵循以下原則:1、實際履行;2、協作履行;3、經濟合理;4、適當履行。針對債的履行主體、履行標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履行方法都有具體的規(guī)定。
債的擔保是為保障債的履行而設立的。債的擔保方式主要有:1、保證;人、定金;3、抵押權;4、質權;5、留置權五種。
債依法成立后,具有法律拘束力。介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客觀情況的變化,常導致原訂合同不能履行或不需履行,由此出現了債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債的變更只是變更債的主體。債的主體變更會導致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債的解除是在債務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情況下提前終止債的效力。債的變更和解除具有不同的條件、程序和法律后果。債的終止是指債的關系的消滅。債可因下列情況而終止:1、履行;2、抵銷;3、提存;4、雙方協議;5、混同;6、公民死亡或法人消失。
四、合同分論
合同分論中應掌握轉移財物 所有權類合同、轉移財物使用權類合同、貨幣融通類合同、完成工作交付成果類合同、提供勞務類合同、技術合同和出版合同、合伙合同和聯營合同、保險合同的概念、特征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五、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法人對自己的創(chuàng)造性的智力活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在內的民事權利。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發(fā)現權、發(fā)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專利權與商標權。
著作權是指作者對自己的文學、藝術和科學創(chuàng)作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民事權利。在學習中掌握著作權的內容、主體、客體、保護期限。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及對著作權的限制。針對發(fā)明權、發(fā)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掌握其概念、主體。
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專利申請遵循一件發(fā)明一件專利原則和先申請原則。專利權有期限性,發(fā)明專利權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為10年。專利權人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其專利權受到法律的保護。
商標權是商標所有人依法對自己注冊原則和先申請原則。商標權10年有效期屆滿后可續(xù)展。商標權人對注冊商標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法律保護注冊商標的專用權。
六、財產繼承權
繼承制度是關系到千家萬戶的法律制度。財產繼承權是公民依法承受死者個人所遺留的合法財產的權利。繼承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繼承權與財產所有權相聯系;2、繼承權與一定身份相聯系;3、繼承權的實現與一定的法律事實相聯系。在財產繼承權概述中,應掌握繼承法的基本原則和遺產的概念、范圍。
法定繼承是遺產繼承的一種方式,學習中應掌握其適用范圍、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繼承順序。代位繼承是法定繼承的一種必要補充,轉繼承則是繼承遺產權利的轉移。分配遺產時應遵循一般均等原則、照顧原則、權利義務一致原則。
遺囑繼承是指繼承人遺產的法律制度。遺囑要滿足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后才是有效的遺囑。遺贈是指遺囑人用遺囑將其個人財產于其死后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國家或集體組織的一種法律制度。遺贈撫養(yǎng)協議是受撫養(yǎng)的公民和撫養(yǎng)人之間關于撫養(yǎng)人承擔受撫養(yǎng)人的生養(yǎng)死葬的義務,受撫養(yǎng)人將財產遺贈給撫養(yǎng)人的協議。
被繼承人死亡后,通過對遺產的處理,使財產轉歸新的所有人。在學習中,應主要掌握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法律意義,繼承權喪失的法定條件,分割遺產時注意的事項,被繼承人債務清償及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遺產的歸屬。
七、人身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與其人身不可分離的,以特定精神利益為內容的民事權利。人身權具有以下特征:1、人身權與權利主體的人身密切聯系;2、人身權以特定精神利益為內容;3、人身權具有專屬性質;4、人身權屬絕對權。人身權按權利性質不同可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民法保護人身權的方法有:1、停止分割;、恢復名譽、消除影響;3、賠禮道歉;4、賠償損失。
八、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是民事違法行為人依法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民事責任是:1、違反民事義務的后果;2、主要是一種財產責任;3、是違法行為人對受害人承擔的責任;4、責任范圍與千萬的權利損害相一致;5、是對違法行為的一種民事法律制裁。構成一般民事責任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條件:1、行為的違法性;2、損害事實;3、因果關系;4、主觀過錯。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免除當事人的民事責任,即免責條件。民事責任有三種歸責原則:1、過錯責任原則;2、無過錯責任原則;3、公平責任原則。民事合作根據不同標準,可作不同分類其中以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和侵權的民事責任為重點。民事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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