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水利水電工程師章節(jié)考點: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分包管理
更新時間:2018-09-17 11:04:19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
收藏
水利水電工程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環(huán)球網(wǎng)校編輯整理了 "2018水利水電工程師章節(jié)考點: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分包管理 ",希望給各位考生帶來幫助!更多模擬試題及復習資料請持續(xù)關(guān)注環(huán)球網(wǎng)校水利水電工程師考試頻道!
1.水利建設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的主體結(jié)構(gòu)不得進行工程分包。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將造成下游災害或嚴重影響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壩、泄洪建筑物、輸水建筑物、電站廠房和泵站等。主要建筑物的主體結(jié)構(gòu),由項目法人要求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或招標文件中明確。
2.推薦分包如承包人同意,則應由承包人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并對該推薦分包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如承包人拒絕,則可由承包人自行選擇分包人,但需經(jīng)項目法人書面認可。
3.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條件的,項目法人的指定分包不得增加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條件的,承包人應負責因指定分包增加的相應費用。
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guān)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項目法人負責,承包人不對此承擔責任。
4.工程分包應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或經(jīng)項目法人書面認可。承包人應在分包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nèi),送發(fā)包人備案。分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務。禁止分包人將工程再次分包。
5.項目管理機構(gòu)的項目負責人、技術(shù)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質(zhì)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人員。
6.本單位人員是指:在本單位工作,并與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本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4年水利水電工程師考試內(nèi)容有哪些2024-03-12
- 2023年注冊水利水電工程師基礎教材將于4月中旬發(fā)布2023-03-30
- 2022年水利水電工程師考試科目有哪些書2022-08-22
- 2020水利水電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城市防洪工程環(huán)境影響評價若干問題探討2020-03-31
- 2020水利水電工程師考試知識點:通信設備的防雷措施2020-03-31
- 2020年水利水電工程師備考知識點(3月24日)2020-03-24
- 2020年水利水電工程師考試知識點:水利水電網(wǎng)上增值服務2020-03-22
- 2020年水利水電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對城市基礎設施的影響2020-03-22
- 2020年水利水電工程師考試考點:水利工程施工準備階段2020-03-22
- 2020年水利水電工程師考試考點復習:壩面作業(yè)的施工程序2020-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