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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稅務(wù)師考試《稅法一》第一章知識點稅法效力

更新時間:2016-12-14 10:01:36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46收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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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點:稅法效力

  1.空間效力:全國、地方

  2.時間效力:生效、失效

  3.稅法對人的效力:屬人、屬地、屬地兼屬人,我國采用的是屬地兼屬人原則。

  重點:時間效力

時間效力
各3種情況
含 義
稅法的時間效力是指稅法何時開始生效、何時終止效力和有無溯及力的問題
稅法的生效
1.稅法通過一段時間后開始生效
2.稅法自通過發(fā)布之日起生效【最常見】
3.稅法公布后授權(quán)地方政府自行確定實施日期
稅法的失效
1.以新稅法代替舊稅法【最常見】
2.直接宣布廢止
3.稅法本身規(guī)定廢止的日期(最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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