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一高頻考點第六章:資源稅
2023年稅務師稅一第六章是資源稅,其中高頻考點有資源稅的概述、資源稅納稅義務人、資源稅稅目、資源稅稅率、稅收優(yōu)惠等內容,詳情如下:
2023年稅務師稅一高頻考點第六章:資源稅
【高頻考點】資源稅的概述★
一、資源稅的概念
資源稅是以應稅資源為征稅對象,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fā)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資源銷售額或銷售數量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
【特點】
1.特定環(huán)節(jié)一次征收:“生產型”企業(yè)和個人在開采銷售或視同銷售(自用)時一次性征收。
區(qū)別于增值稅:增值稅是多環(huán)節(jié)征收;
區(qū)別于消費稅:消費稅主要在生產銷售、委托加工、進口環(huán)節(jié)征收。
【資源稅征稅環(huán)節(jié):開采+銷售(或自用)環(huán)節(jié)計稅】
2.資源稅在開采銷售環(huán)節(jié)與增值稅重疊計征。
3.資源稅視同銷售的認定與消費稅基本一致。
(同樣遵循“過了這個村兒,就沒這個店兒”的原則)
【提示 1】自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資源品的,不繳納資源稅。
【提示 2】自用應稅產品應當繳納資源稅的情形,包括納稅人以應稅產品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捐贈、償債、贊助、集資、投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利潤分配或者連續(xù)生產非應稅產品等。(視同銷售)
4.資源稅是價內稅:和消費稅相同,和增值稅不同。
5.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1)進口:沒有占用境內資源(鼓勵)
(2)出口:把我們國家的資源賣出去(不鼓勵)
【高頻考點】資源稅納稅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fā)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
以上僅為部分內容,考生可以點擊下載完整版:2023年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總結
2023年稅務師《稅法一》考試時間是11月18日,為避免錯過重要時間,考生可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我們會及時提醒大家2023年稅務師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時間!點擊查看>>2023年全國各地稅務師準考證打印時間及打印入口匯總。
以上內容是2023年稅務師稅一高頻考點第六章,請持續(xù)關注!為方便考生,我們提供2023年稅務師高頻考點、教材及大綱變化解析、歷年真題等資料,詳情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學習,>>點擊領取>>免費預約直播課跟著老師學習稅務師知識點!
最新資訊
- 2024年稅務師考試考前十頁紙,考前再看一眼!2024-11-01
- 2024年稅務師考試思維導圖:增值稅2024-10-30
- 稅務師18個稅種思維導圖,速來下載領取2024-10-29
- 2024年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公式匯總(共182個)2024-10-29
- 2024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二》公式匯總,考前強化記憶2024-10-29
- 考前小抄:2024年稅務師3科公式匯總及18個稅種思維導圖2024-10-29
- 2024年稅務師《稅法一》重要公式匯總(含對應教材頁碼)2024-10-29
- 2024年稅務師考前幾頁紙,助力沖刺搶分2024-10-24
- 2024年稅務師考前極簡講義5科匯總,攻克重點2024-10-18
- 2024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19個考點速記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