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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06注冊稅務師考試12.23-29報名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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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人考函[2005]49號
關于做好2006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試部門,中、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06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3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23日   下午: 2:00― 4:30    財務與會計
6月24日   上午: 9:00―11:30    稅法(一)
  下午: 2:00― 4:30    稅法(二)
6月25日   上午: 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 2:00― 4:30    稅務代理實務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或獲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一年。
(二)凡參加2004年、2005年考試的老考生(有檔案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考試:
1、取得中專學歷后,從事稅收業(yè)務工作滿十年,其中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兩年;
2、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三)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107號)規(guī)定,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及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四)報名條件中,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06年年底。
    三、免試條件及審批手續(xù)
(一) 免試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1、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guī)定,已取得稅務師執(zhí)業(yè)證書并在稅務代理機構內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三年者。
2、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者。
(二)審批手續(xù)
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到省人事廳職稱處辦理免試審批手續(xù);其他報考人員到單位所在市人事局辦理。
    四、資格審查
(一)報名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并加蓋單位公章。然后,持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2)和本人近期照片一張)到省或市人事考試部門進行審查。
(二)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各市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各市人事局考試部門負責;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三)老考生報名參加2006年度的考試,原則上不再進行資格審查,但需填寫報名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考試報名時間、辦法
(一)省直報名時間為2005年12月23日―12月29日(不含周六、周日)。各市報名時間由各市人事局考試部門商稅務管理部門確定。
(二)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同地進行,審查合格后,即可辦理報名手續(xù)。
(三)老考生報名時只須攜帶報名表、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1張及上一年度準考證復印件。
(四)符合免試科目的考生,報名時除攜帶規(guī)定的材料和照片外,還應提交經審批的科目免試申報表(見附件3)。
    六、收費標準
本次考試收報名費10元/科,考務費為56元/科。
    七、考場設置、考號查詢
本次考試在省直考區(qū)(沈陽)設考場,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安排??忌捎?006年5月25日―6月20日通過電話16840165或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查詢考試地點、考場和考號。
    八、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統(tǒng)一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PTMIS)》進行管理。
(一)考試信息代碼設置如下:
類別 級別 專業(yè) 科目
22注冊稅務師 5、考5科 01注冊稅務師 1、稅法(一)2、稅法(二)3、稅務代理實務4、稅收相關法律5、財務與會計2、考2科 01注冊稅務師 3、稅務代理實務4、稅收相關法律
(二)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務必于2006年4月20日前將報名信息上報省考試中心綜合信息部(電子郵件:LNKSZXZY@126.COM),確認電話024--86893900。
(三)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統(tǒng)計、分析,報名時必須采集報考人員的學歷、所學專業(yè)等信息,請各市在報名信息采集時加以注意。
(四)檔案號是滾動考試管理的依據,請?zhí)嵝芽忌9芎?,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省人事考試中心將下發(fā)2005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檔案信息庫,各市在組織老考生報名時要據此查詢,核準報考科目。下發(fā)的檔案庫屬國家保密資料,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更改,如發(fā)現(xiàn)更改,追究單位及個人責任。
    九、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將于2006年9月5日以后公布。對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即考5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考2個科目(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的須在當年通過為合格。
    十、考試答題要求
(一)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或簽字筆(黑色)、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回收。
(二)《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考生務必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實行計算機網絡方式閱卷,請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作答。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十一、考前培訓及教材預訂
(一) 考前培訓
遼寧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開辦考前培訓輔導,擬請多年參與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工作的老師授課,具體事宜請與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聯(lián)系。
聯(lián)系人:包德林 、張超 聯(lián)系電話:024―23185009。
(二) 預訂教材
2006年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用書包括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兩部分,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均采取單科預訂方式。
注冊稅務師教材單價如下:《 稅法Ⅰ》(定價38元);《 稅法Ⅱ》(定價40元);《稅務代理實務》(定價49);《 財務與會計》(定價41);《稅收相關法律》(定價42);《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習題集》(定價49元);《考試大綱》(定價3元)。
注冊稅務師輔導用書單價如下:《稅法Ⅰ》(定價22元);《稅法Ⅱ》(定價22元);《稅務代理實務》(定價22元);《稅收相關法律》(定價22元);《財務與會計》(定價22元);《模擬試卷匯編》(定價22元)。
    十一、考試大綱、教材征訂及培訓
考試大綱和教材征訂、發(fā)行工作及考前培訓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聯(lián)系人:包德林  聯(lián)系電話:024―23185044。
    十二、其他
省直考試報名地點: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一樓(沈陽市于洪區(qū)崇山東路30號)。報名咨詢電話:024―86899711  86892098

附件:1、遼寧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
2、從事稅務專業(yè)工作或稅務專業(yè)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3、2006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免試申報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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