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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稅法二精選復習資料印花稅(八)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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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繳納方法

  (一)一般納稅方法

  印花稅通常由納稅人根據規(guī)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完納稅款即納稅人自行計算、自行購買并粘貼印花稅票、自行注銷或畫銷。

  (二)簡化納稅方法

  1.以繳款書或完稅證代替貼花的方法。(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元)

  2.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3.代扣稅款匯總繳納的方法

  (三)納稅貼花的其他具體規(guī)定(8項)

  1.在應稅憑證書立或領受時即行貼花完稅,不得延至憑證生效日期貼花。

  2.印花稅票應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并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畫銷,嚴禁揭下重用。

  3.已經貼花的憑證,凡修改后所載金額增加的部分,應補貼印花。

  8.納稅人對納稅憑證應妥善保存。憑證的保存期限,凡國家已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辦理;其他憑證均應在履行納稅義務完畢后保存1年。

  三、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繳納印花稅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了解)

  四、印花稅票(了解)

  五、責任和義務(了解)

  六、違章處理

  自2004年1月29日起,印花稅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1、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并處50%以上5倍以下罰款的情形:

  未貼或少貼、未注銷或未畫銷、揭下重用、匯總繳納的納稅人不按匯總規(guī)定處理。

  2、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的情形:偽造印花稅票的

  3、納稅人違反以下規(guī)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詳見教材261頁(匯總繳納印花稅憑證的處理、納稅憑證的保存期限)。

  注冊稅務師考試相關信息:

  2009年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信息匯總

  2009年注冊稅務師考前輔導招生簡章 

  2009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時間:6月19、20、21日

  09年2月1日前注冊稅務師輔導任意科目五折優(yōu)惠 

  更多信息請訪問:注冊稅務師頻道   注冊稅務師論壇   注冊稅務師輔導試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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