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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稅收相關法律》:債權法律制度(3)

更新時間:2010-04-20 10:15:27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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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jié) 債的移轉和消滅

  一、債的移轉 轉自環(huán)球網(wǎng)校edu24ol.com

  債的移轉是指債的主體發(fā)生變更,而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制度。債的移轉有法律上主要分三種情形:

  1、債權讓與。債權讓與的條件是:須存在有效債權;被讓與的債權具有可讓與性。

  【舉例】A企業(yè)向B銀行借款100萬元,如果B將債權轉讓給甲銀行,B銀行需與甲銀行達成協(xié)議。

  2、債務承擔——必須得到債權人的同意。

  債務承擔一般應當具備這樣一些條件:必須有有效債務的存在;被轉移的債務應是具有可轉移的特點;第三人必須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就債務的移轉形成合意;債務的承擔必須得到債權人的同意。

  【舉例】A、B兩個企業(yè)簽訂100萬元的買賣合同,約定A向B發(fā)貨。實際發(fā)貨過程中,A表示由C向B發(fā)貨,當債務人A轉讓債務時,必須經(jīng)過債權人B的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應當經(jīng)債權人同意。

  3、債的概括承受——必須得到債權人的同意。

  【例題1】債權讓與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2007年)

  A、存在有效債權

  B、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讓與協(xié)議

  C、債權人與受讓人達成讓與協(xié)議

  D、被讓與的債權具有可讓與性

  E、存在待生效債權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債的移轉情形。債權讓與的條件是:須存在有效債權;被讓與的債權具有可讓與性。債權讓與不要求履行特別的合同形式(法律另有規(guī)定除外),只要第三人和債權人達成一致意思表示即可。

  【例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經(jīng)過對方當事人同意,可以將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這在理論上被稱為( )。(2007年)

  A、債權轉讓

  B、債務承擔

  C、代位權

  D、債的概括承受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債的移轉情形。題目中說明是權利義務一并轉讓,所以是債的概括承受。選項C屬于債的保全。

  二、債的消滅

  債的關系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即為債的消滅。

 清償

  當事人實現(xiàn)債權目的的行為。清償?shù)闹黧w是債務人或債務人的代理人。

 抵銷

  互負同類給付債務的雙方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債務按對等數(shù)額充抵,以相互消滅債的行為。

  抵銷應具備的條件是:(1雙方互存?zhèn)鶛嗪蛡鶆眨?/span>2雙方債務內容屬于同一種類,品質相同;3)雙方的債務都已屆滿履行期;(4)雙方的給付義務能夠抵銷。

 提存

  債務人或第三人因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履行債務的情況下,將債的標的物提交給有關機關,以消滅債的行為。

  提存應當具備的條件:(1)須有因債權人的原因使債務人無法履行義務的客觀情況。(2)提存的標的物應當是便于保管的有體物。(3)須有清償人提出提存。(4)須在履行地有關機關提存。

 免除

  債權人向債務人放棄債權,使合同關系全部或部分終止的單方行為。

 混同

  債權人和債務人歸于一人的事實。

  提示:提存的效力在于:自提存之日起,債務人的債務歸于消滅;提存物在提存期間所產(chǎn)生的孳息歸提存受領人所有。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提存費用由提存受領人(債權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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