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稅務師 > 稅務師備考資料 > 2010年注稅《稅收相關法律》:民事訴訟法(11)

2010年注稅《稅收相關法律》:民事訴訟法(11)

更新時間:2010-06-01 10:40:1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稅務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四、審判監(jiān)督程序

  (一)審判監(jiān)督程序與第一審程序和第二審程序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審理的對象是已經(jīng)生效且確有錯誤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2、提起的主體是當事人、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及其審判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

  3、審理法院可能是案件的原審法院,也可能是案件的原上訴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

  4、提起的時間較長。法律對法定組織和人員提起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時間未作規(guī)定;對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期限規(guī)定為裁判生效后2年內提出。

  (二)當事人申請再審

  當事人申請再審,是指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協(xié)議認為有錯誤,向作出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行審理的行為。

  當事人申請再審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再審的對象必須是已經(jīng)發(fā)生效力的且準予申請再審的判決、裁定、調解協(xié)議。如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2、申請再審的案件必須符合法定情形:(09新增)

  (1)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的;

  (3)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是偽造的;

  (4)原判決、判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jù)未經(jīng)質證的;

  (5)對審理案件需要證據(jù),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7)違反法律規(guī)定,管轄錯誤的;

  (8)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的;

  (9)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jīng)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于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10)違反法律規(guī)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11)未經(jīng)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12)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chao出訴訟請求的;

  (13)據(jù)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14)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3、申請再審應當向作出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這是對當事人申請再審管轄法院的限制。(09新增)

    2010年注冊稅務師考前網(wǎng)上輔導招生簡章

    注冊稅務師頻道   注冊稅務師論壇   注冊稅務師輔導試聽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wǎng)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稅務師資格查詢

稅務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稅務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稅務師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