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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提高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 強化采購透明度

更新時間:2010-11-22 09:13:18 來源:|0 瀏覽0收藏0

  為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參照省及周邊市的做法,本著權(quán)責一致的原則,東莞市從10月起提高政府采購貨物類公開招標的數(shù)額標準,將公開招標的數(shù)額標準由原來50萬元提高至80萬元。具體是:單項價格或同類批量的貨物采購預算在80萬元以上的,必須公開招標,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應在政府采購活動開始前報財政部門批準。15萬元至80萬元的,根據(jù)《東莞市政府采購部門集中采購管理辦法(試行)》(東財〔2009〕80號)的規(guī)定,由各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小組根據(jù)政府采購有關法律自行確定采購方式,報財政部門備案。

  此外,根據(jù)上級工作部署,東莞市將于今年下半年開展廣東省政府采購電子平臺實施推廣工作。該項工作先試點再全面推廣,目前主要推廣平臺中的“電子反拍”功能。10月19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jiān)管科對納入試點階段的15個采購單位和40多家協(xié)議供應商進行了業(yè)務操作培訓。

  “電子反拍”全稱電子反向拍賣,是一種在線實時競標的動態(tài)拍賣,以同等條件下價低者得為原則,競標過程中供應商可以在線實時觀察投標報價變化,從而大大提高整個過程的透明度。省政府采購電子平臺中“電子反拍”的對象為協(xié)議供貨項目,當協(xié)議供應商的報價不能滿足采購需求的價格時,采購人可以通過省電子政府采購平臺中的“電子反拍”功能進行全省范圍內(nèi)公開競價,對符合采購需求的貨物按價低者得的原則確定供應商,并進行確認及簽訂電子合同。

  通過舉辦業(yè)務操作培訓,試點采購單位和供應商進一步了解了“電子反拍”功能的意義作用和操作流程,為下來全面推廣政府采購電子平臺工作奠定了基礎。通過省政府采購電子平臺實施推廣工作,財政部門也將進一步加強對政府采購業(yè)務的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了東莞市政府采購效率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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