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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經濟師《中級民航運輸專業(yè)》:第十章(3)2

更新時間:2011-12-29 09:38:52 來源:|0 瀏覽0收藏0

  二、航空貨物運價的種類與使用規(guī)定(重點)

  (一)航空貨物運價的種類

  (1)按運價的組成形式劃分,國際航空貨物運價包括協(xié)議運價、公布直達運價和非公布直達運價;

  (2)按貨物的性質劃分,國際航空貨物運價包括普通貨物運價、指定商品運價、等級運價和集裝貨物運價。

  (二)航空貨物運價使用規(guī)定

  (1)使用順序。優(yōu)先使用協(xié)議運價;如果沒有協(xié)議運價,使用公布直達運價;如果沒有協(xié)議運價和公布直達運價,使用比例運價;最后采用分段相加運價(最低組合);

  (2)貨物運價應為填開貨運單當日承運人公布的有效貨物運價;

  (3)貨物運價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貨物運輸路線的方向性,不可反方向使用運價;

  (4)使用貨物運價時,必須符合貨物運價注釋中的要求和規(guī)定條件。

  (三)公布直達運價的使用

  公布直達運價是指承運人直接在運價資料中公布的從運輸始發(fā)地至運輸目的地的航空運價。

  運價的公布形式有N、Q45、……等運價結構,也有B、K運價結構(歐洲內特有的運價結構)。N運價,即Normal General Cargo Rate,指的是標準的普通貨物運價;Q運價則為Quantity Rate,指的是重量等級運價。

  指定商品運價與普通貨物運價同時公布在TACT RATES BOOKS中。等級貨物運價計算規(guī)則在TACT RULES中公布,需結合TACT RATES BOOKS一起使用。

  公布直達運價的運價結構見下圖:

  圖表說明:第一欄,DATE/TYPE――公布運價的生效或失效日期以及集裝器運價代號;

  本欄中若無特殊標記,說明所公布的運價適用于在本手冊有效期內銷售的AWB。

  第二欄,NOTE――相對應運價的注釋,填制貨運單時,應嚴格按照注釋所限定的內容執(zhí)行。

  第三欄,ITEM――指定商品運價的品名編號;

  第四欄,MIN.WIGHT――使用相對應運價的最低重量限額;

  第五欄,LOCAL CURR――用運輸始發(fā)地貨幣表示的運價或最低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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