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1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5月10日至6月10日
各市國土資源局:$lesson$
現將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1〕20號)轉發(fā)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組織實施
本次考試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組織實施,具體考務工作由省土地估價師協會承擔。各市國土資源局(市土地估價師協會)負責本市考試信息公告、報名人員的資格初審和登記工作,省土地估價師協會負責報名人員資格的審查、完成“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相關工作、發(fā)放準考證、考點考場安排和考試期間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實以及協助完成本考區(qū)監(jiān)考任務等與考試工作有關的事項。
二、報名程序
(一)各市國土資源局(市土地估價師協會)在收到本通知后,盡快通過文件、網站、報紙等方式向社會公告本市的考試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二)報考人員統一采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于5 月10 日至6 月10 日期間登錄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zhí)業(yè)信息公示系統》(http://credit.mlr.gov.cn ) 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 ://www.creva.org.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參照用戶使用手冊進行操作。
報考人員應按照國土資廳發(fā)〔2011〕20 號文件的要求,攜帶報名表和文件規(guī)定的有關證件、資料到本市國土資源局(市土地估價師協會)指定的地點辦理現場審核,已參加過上年度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只需攜帶報名表即可。
考生提供的報名表必須與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在省土地估價師協會審核時一律不予通過。
(三)報考人員條件具體參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8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各市國土資源局(市土地估價師協會)在初審時應嚴格把關。
(四)各市國土資源局(市土地估價師協會)將報名人員名冊、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文件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兩寸近期彩色證件照兩張(背面寫上姓名)和代收的費用統一于6 月20 日前報省土地估價師協會。
三、其他事宜
1.每人每科收取考務費40 元。
2.準考證發(fā)放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3.請各市國土資源局(市土地估價師協會)于5 月10 日前將本市報名工作經辦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告知省土地估價師協會。
聯 系 人:倪力 龔立華
聯系電話:0571-87056390
附件:《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1〕20 號)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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