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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陜西西安經濟師報名時間:5月21日-9月10日

更新時間:2012-05-22 08:55:50 來源:|0 瀏覽0收藏0

關于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qū)、縣人社局,市級各委、辦、局(公司)人事(職改)部門,有關部屬駐地單位及各報名點: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精神,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8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2年11月3日(周六)

  9:00-11:30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 (初、中級)

  二、報名時間

  從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2年9月10日12:00止。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詳見附件1)。

  四、報名辦法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的要求,同時考慮到本地區(qū)考生的實際情況,我市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仍采取現場報名與網上報名兩種方式進行。

  1、凡我市各級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的報考人員原則上應按單位歸口到區(qū)、縣人社局及市級各委、辦、局人事(職改)部門報名。各區(qū)、縣人社局,市級各委、辦、局人事(職改)部門可自行確定本區(qū)縣、本系統(tǒng)報考人員的報名方式,部屬駐地單位、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無主管單位的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報名方式。

  2、確定現場報名的各區(qū)、縣人社局,市級各委、辦、局人事(職改)部門和現場報名點(詳見附件2)應提前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部領取《報名信息卡》、《報名手冊》和《考試報名表》,并于2012年9月10日前將報考信息及費用匯總,報市人事考試中心。因逾期未報而影響報考人員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該單位或報名點自負。

  各單位和報名點在受理報名過程中,須對照報考條件嚴格審查,同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qū)”信息項,防止報考人員誤填誤報。

  3、選擇網上報名方式的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西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xapta.com.cn或www.xapta.net),仔細閱讀 《2012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須知》,按照報名系統(tǒng)的提示進行網上報名操作。

  4、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須提交兩張近期同版1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須上傳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 KB以下。

  5、報考人員應對照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報考條件,對自己的報考條件及填寫(填涂)信息負責,如實填報。凡在職稱考試中違紀,被做出“2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未達到規(guī)定期限的,不得報名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誤報并通過審核的,一經查出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報名點和網站只審核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是否完整,不負責考生的職稱評審資格審核工作。在辦證審核中,發(fā)現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本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五、報名收費

  按陜價費調發(fā)[2000]139號文件規(guī)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收費每人每科40元,兩科共80元。

  六、其他有關事項

  1、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商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報考人員應在10月26日至11月2日12:00前登錄西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xapta.com.cnwww.xapta.net)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現場報名且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應提前與原報名處聯系,在11月2日12:00前領取準考證。因逾期未打印或未領取準考證的,或準考證信息不準確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3、本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4、考試成績將于2013年1月3日前在西安人事考試網予以公布。證書辦理期限為合格標準下發(fā)后6個月以內,逾期未辦理的,責任自負。

  5、報名咨詢電話:88360322

  七、考試用書征訂

  征訂2012年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以下簡稱“經濟考試用書”)是考試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做好經濟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對考生了解考試內容、掌握相關知識有著重要的意義。因此,各單位和報名點要切實履行職責,規(guī)范運作,統(tǒng)一征訂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的規(guī)范考試用書,堅決杜絕推銷盜版書的行為,對違規(guī)操作的單位和報名點將嚴肅處理。

  2012年版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未做修訂,考試用書做了部分修訂,輔導用書做了較大修訂并增加了中級、初級《考綱解析與應試指南》兩個品種。為維護考生權益,打擊盜版,經濟考試用書使用新的防偽措施,在版權頁上印有防偽標識說明,便于考生辨別正版書。

  為滿足考生對正版學習資料的需求,西安市人事考試中心擬聯系人社部出版集團提前購買一批考試用書。需要考試用書的個人請盡早與我中心直屬報名點聯系購買。聯系人:梁瓊、王蘭,聯系電話:85240326。負責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報名的單位及報名點務必于5月31日前將經濟考試用書預訂單(附件3)交我中心考務一部,以便及時預訂經濟考試用書。聯系人:張黎,電話:88360322。

  征訂工作結束后,考生若需教材,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指定的唯一售書網站)可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附件:

   1、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現場報名點情況一覽表

  3、經濟考試用書預訂單

  附件1: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中級資格考試。

  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yè)職務)。

  大學專科畢業(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5年。

  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4年。

  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yè)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yè)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以上的規(guī)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中級資格考試。

  已評聘擔任中、初級經濟專業(yè)職務的人員,如本人自愿,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經濟專業(yè)資格考試。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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