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法規(guī)考點: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1Z301000 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
命題考點七 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教材解讀】
一、法律責任的基本種類和特征
按照違法行為的性質(zhì)和危害程度,可以將法律責任分為:違憲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國家賠償責任。法律責任的特征為:(1)法律責任是因違反法律上的義務(包括違約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義務的存在為前提;(2)法律責任即承擔不利的后果;(3)法律責任的認定和追究,由國家專門機關依照法定程序進行;(4) 法律責任的實現(xiàn)由國家強制力作保障。
二、建筑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1.民事責任的種類
民事責任可以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兩類。
2.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民法通則》規(guī)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chǎn);(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
3.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
返還財產(chǎn);修理;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
三、建設工程行政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行政責任是指違反有關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但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依法應承擔
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1.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行政處罰的種類:(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在建設工程領域,法律、行政法規(guī)所設定的行政處罰主要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業(yè)整頓、取消一定期限內(nèi)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責令停止施工、降低資質(zhì)等級、吊銷資質(zhì)證書(同時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停止執(zhí)業(yè)、吊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其他許可證等。
2.行政處分
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對所屬的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權限而給予的一種懲戒。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四、建設工程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規(guī)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無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包括:(1)罰金;(2)剝奪政治權利;(3)沒收財產(chǎn);(4)驅(qū)逐出境。
在建設工程領域,常見的刑事法律責任如下: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7條規(guī)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jiān)理單位違反國家規(guī)定,降低工程質(zhì)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重大責任事故罪
《刑法》第134條、第135條規(guī)定,在生產(chǎn)、作業(yè)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礦山生產(chǎn)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情形。
3.串通投標罪
《刑法》第223條規(guī)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以上規(guī)定處罰。
【命題考點】
法律責任的特征;民事責任種類及承擔方式;行政責任種類;刑事責任種類及承擔方式。
【分析預測】
(1)掌握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的種類。
(2)判斷某一傷亡事故后果是否屬于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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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考題回顧】
【2009年度考試真題】
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中不包括()。
A.恢復原狀
B.消除危險
C.賠禮道歉
D.沒收財產(chǎn)
【答案】D本題考核的是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睹穹ㄍ▌t》第134條規(guī)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chǎn);(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
【2007年度考試真題】
甲施工單位在承接乙建設單位發(fā)包的某工程后,將一分項工程分包給了劉某,劉某又雇傭了其他人員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一名雇員李某被鋼筋戳傷右眼。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李某的損失應由()承擔。
A.甲
B.乙
C.甲和劉某
D.甲和乙
【答案】C甲施工單位和劉某構成共同侵權,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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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習題】
1.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對施工中出現(xiàn)質(zhì)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
A.返還財產(chǎn)
B.負責返修
C.賠償損失
D.支付違約金
2.《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行政處罰的種類不包括()。
A.罰金
B.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
C.行政拘留
D.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3.《民法通則》規(guī)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A.停止侵害
B.排除妨礙
C.消除危險
D.支付違約金
E.沒收財產(chǎn)
【答案】1.B2.A3.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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