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中級會計職稱 > 中級會計職稱備考資料 > 初級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第五章:資源稅征收管理

初級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第五章:資源稅征收管理

更新時間:2013-02-01 09:23:16 來源:|0 瀏覽0收藏0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納稅期限1日、3日、5 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納稅的,可以按次計算納稅。

  環(huán)球網(wǎng)校為了方便各位同學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學習階段已經開始,小編特此整理搜集了關于初級經濟法基礎章節(jié)知識點,希望廣大考生通過考前的日積月累,以此來幫助大家鞏固知識點,成功獲得初級會計職稱。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 第五章 其他相關稅收法律制度

  資源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1.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 

銷售合同規(guī)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 

發(fā)出應稅產品的當天 

3.其他結算方式的 

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4.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的 

移送使用應稅產品的當天 

5.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為支付首筆貨款或者開具應支付貨款憑據(jù)的當天 

  (二)納稅地點

  1.凡是繳納資源稅的納稅人,都應當向應稅產品的開采或生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稅款。

  注意:(1)納稅人在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范圍內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其納稅地點需要調整的,由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機關決定。

  (2)納稅人跨省開采資源稅應稅產品,其下屬生產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對其開采的礦產品一律在開采地納稅,其應納稅款由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單位,按照開采地的實際銷售量(或者自用量)及適用的單位稅額計算劃撥。

  2.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三)納稅期限

  1日、3日、5 日、10日、15日或者1個月。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納稅的,可以按次計算納稅。

  納稅申報期限:10日。

 
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絡輔導招生簡章     2012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證書辦理匯總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wǎng)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中級會計職稱資格查詢

中級會計職稱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中級會計職稱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