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第六章:納稅申報
環(huán)球網校為了方便各位同學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學習階段已經開始,小編特此整理搜集了關于初級經濟法基礎第六章知識點,希望廣大考生通過考前的日積月累,以此來幫助大家鞏固知識點,成功獲得初級會計職稱。
納稅申報
(一)納稅申報的概念
納稅申報的對象: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二)納稅申報的內容(了解)
了解納稅申報的主要內容和應提供的證件、資料。
(三)納稅申報的方式
1.自行申報(直接申報) | |
2.郵寄申報 |
(1)經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統(tǒng)一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2)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
3.數(shù)據電文方式 |
以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shù)據交換和網絡傳輸?shù)入娮臃绞竭M行納稅申報。申報日期以稅務機關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收到該數(shù)據電文的時間為準,與數(shù)據電文相對應的的紙質申報資料的報送期限由稅務機關確定 |
4.其他方式 |
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等方式申報納稅。簡易申報實際上是納稅申報的一種變通方法。簡并征期相當于延長了納稅期限,本身也不屬于一種獨立的納稅申報方式 |
(四)納稅申報的其他要求
1.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也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
2.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
3.延期申報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核準,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3)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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