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招標師 > 招標師行業(yè)動態(tài) > 三門縣:代理機構“陽光”選擇

三門縣:代理機構“陽光”選擇

更新時間:2010-12-23 08:57:53 來源:|0 瀏覽0收藏0

  近日,縣招管辦聯(lián)合縣監(jiān)察、發(fā)改、財政等部門聯(lián)合出臺了《三門縣國有投資項目招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評估活動中介代理機構選擇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這是我縣在國有投資項目招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評估領域,加強源頭治理、預防消極腐敗現(xiàn)象的又一新的探索和有益嘗試。”縣招管辦相關負責人說,多年來,中介代理機構的選擇,都是采取由業(yè)主自行確定的辦法,部分代理機構為了追求經濟利益會采取一些“攻關”手段謀取業(yè)務,容易滋生商業(yè)賄賂等腐敗行為。

  如今,《辦法》對國有投資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選擇實行分類管理,對工程概算、預算造價在1000萬元以下的施工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選擇由業(yè)主單位以擇優(yōu)原則自行確定;對工程概算、預算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施工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選擇,必須在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下,由招標人在縣招投標中心采取招標或隨機抽選的方式確定。(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招標師資格查詢

招標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招標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招標師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