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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實訓: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如何開具稅收繳款書和申報繳納代扣稅款?

更新時間:2021-09-03 14:26:40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9收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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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為方便大家了解“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如何開具稅收繳款書和申報繳納代扣稅款”做了如下分享,介紹了會計事務所常見的招聘崗位,具體詳情如下: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明確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扣繳義務人代扣稅款后,如何開具稅收繳款書和申報繳納代扣的消費稅?一起來學習↓

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扣繳義務人代扣稅款后,如何開具稅收繳款書和申報繳納代扣的消費稅?

扣繳義務人代扣消費稅稅款后,應給委托方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委托方可憑該繳款書按規(guī)定申報抵扣消費稅款。

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代扣的消費稅時,不再填報《本期代收代繳稅額計算表》,應填報通用《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明細報告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附表,并根據(jù)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明細報告表》“實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欄的合計數(shù),繳納代扣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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