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注冊建筑師|人社部曝光50家欠薪“黑名單”!這些不做到或將被吊銷施工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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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官網公布2020年第二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50家企業(yè)上榜,其中包括多家建企。具體名單如下:
哪些情形會被列入“黑名單”?
2017年,人社部專門制定印發(fā)了《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兩種情形將被納入“黑名單”: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
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fā)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拒不支付1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針對違法分包、層層轉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主體難以確定的問題,《暫行辦法》還規(guī)定“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符合前款規(guī)定情形的,應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上了“黑名單”會有哪些影響?
被列入“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將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yōu)惠、評優(yōu)評先等方面受到限制。依法限制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
在一定期限內依法禁止其作為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依法限制、暫停或取消政策性資金、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對其支持;
辦理海關相關業(yè)務時,對其進出口貨物實施嚴密監(jiān)管,加強單證審核、布控查驗、加工貿易擔保征收或后續(xù)稽查。同時,在申請股票發(fā)行、債券融資、銀行信貸、外匯額度等方面,各相關部門均會依法依規(guī)對其采取限制性措施,并列為重點監(jiān)管對象,切實加大其失信成本。“黑名單”公布后,有關部門將實施聯(lián)合懲戒,確保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失信違法成本。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已正式實施
2020年1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發(fā)布,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guī)定
1、建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建設單位未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
建設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
2、施工總承包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施工單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guī)定開設或者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guī)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
3、政府投資項目政府投資資金不到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令限期足額撥付所拖欠的資金;逾期不撥付的,由上一級人社部門約談直接責任部門和相關監(jiān)管部門負責人,必要時進行通報,約談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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