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稅務師 > 稅務師歷年試題 > 稅務師考試涉稅法律歷年真題:綜合分析題節(jié)選

稅務師考試涉稅法律歷年真題:綜合分析題節(jié)選

更新時間:2024-10-24 11:24:22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75收藏15

稅務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稅務師備考時將往年試題都做幾遍,能夠更了解出題人的想法,在考試的時候自然更輕松。本文為大家分享了稅務師考試涉稅法律歷年真題綜合分析題節(jié)選。

稅務師備考時將往年試題都做幾遍,能夠更了解出題人的想法,在考試的時候自然更輕松。本文為大家分享了稅務師考試涉稅法律歷年真題綜合分析題節(jié)選。

稅務師考試涉稅法律歷年真題:2022年綜合分析題節(jié)選

綜合分析題(共20題,每小題2分,共40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1個或多個最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不得分;少選選對的,每個選項得0.5分)

(一)

鑫運公司因環(huán)境污染被長??h環(huán)保局處以罰款20萬元,并責令其在1個月內恢復被污染區(qū)域。鑫運公司到期未繳納罰款。2022年7月25日,縣環(huán)保局向鑫運公司送達催告書,告知鑫運公司15日內履行,如不按期履行,每日按罰款數額的2.5%加處罰款。期限屆滿,鑫運公司未繳納罰款與加處罰款??h環(huán)保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從其銀行賬戶劃撥相應款項。

鑫運公司不服縣環(huán)保局的處罰決定,向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決定作出前,鑫運公司撤回了復議申請。

2022年8月20日,鑫運公司向長??h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長??h環(huán)保

局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加處罰款決定。長??h人民法院發(fā)現起訴狀內容缺少公司法定代表

人部分信息,既沒有立案也沒有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2022年8月30日,鑫運公司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審理過程中,鑫運公司和長??h環(huán)保局雙方達成執(zhí)行和解,約定縣環(huán)保局將罰款減少至15萬元,加處罰款減少1萬元,鑫運公司在2個月內分3次予以繳納。

請根據案情,回答下列問題:

61.根據《行政復議法》及相關規(guī)定,下列關于鑫運公司撤回復議申請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鑫運公司若需撤回復議申請,應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撤回

B.鑫運公司若需要撤回復議申請需經行政復議機構同意

C.鑫運公司撤回復議申請后,行政復議終止

D.鑫運公司撤回復議申請后,只要尚未超出法定復議申請期限,都可以同一事實和

理由再次對該處罰決定提出復議申請

E.鑫運公司撤回復議申請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起行政訴訟

【答案】ABC

【解析】選項C、選項D不選,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終止。申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申請人能夠證明撤回行政復議申請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除外。選項AB、選項E不選,法律、法規(guī)未規(guī)定行政復議為提起行政訴訟的前置必經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復議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在復議機關受理后,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申請人在法定起訴期限內對原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62.長??h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后的做法和鑫運公司的做法中,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有( )。

A.長海縣人民法院未立案

B.長??h人民法院未作出不立案的裁定

C.鑫運公司向鄰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縣法院一次性告知鑫運公司應當補正的內容

E.鑫運公司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答案】DE

【解析】選項AB不選,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訴狀后,應當登記立案。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在7日內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裁定。選項C不選、選項E,受訴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訴狀之日起7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起訴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起訴。選項D,起訴狀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不得未經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

63.有關執(zhí)行和解協(xié)議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約定分3次繳納符合法律規(guī)定

B.約定減少罰款至15萬元符合法律規(guī)定

C.約定減少加處罰款1萬元符合法律規(guī)定

D.執(zhí)行和解協(xié)議應取得人民法院同意

E.鑫運公司到期不履行和解協(xié)議的,應當恢復強制執(zhí)行

【答案】ACE

【解析】選項A,執(zhí)行協(xié)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選B不選、選項C,在強制執(zhí)行階段,罰款本金、稅款本金、行政性收費本金不適用執(zhí)行和解的減免規(guī)定。選項D不選,雙方當事人就執(zhí)行和解達成和解協(xié)議,無須經人民法院同意。選項E,當事人不履行執(zhí)行協(xié)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zhí)行。

64.若受理行政訴訟的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行政處罰明顯不當,則該法院的下列判決中,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有( )。

A.判決罰款20萬元并責令其停產

B.判決罰款變更為15萬元

C.判決撤銷縣環(huán)保局的加處罰款決定

D.判決變更罰款為25萬元,并不再加處罰款

E.判決確認縣環(huán)保局的罰款及加處罰款行為違法

【答案】BC

【解析】選項AD不選、選項B,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定被告行政處罰明顯不當,或者其他行政行為涉及款額確定、認定確有錯誤,運用國家審判權直接予以改變的判決。人民法院作出變更判決時應遵循以下規(guī)則:(1)法院審理行政處罰案件時不得變更行政行為,加重對原告的處罰,包括加重處罰幅度或增加處罰內容;(2)對行政機關未處罰的相對人,法院不得判決直接給予處罰。選項C,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撤銷判決:(1)主要證據不足;(2)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3)違反法定程序;(4)超越職權;(5)濫用職權;(6)明顯不當的。選項E不選,行政處罰明顯不當原則上不適用確認違法判決。

稅務師法律歷年真題匯總(2018-2023年)

稅務師涉稅法律歷年真題及答案-精編版
2023年 2023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真題及答案
2022年 2022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真題及答案
2021年 2021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真題及答案
2020年 2020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真題及答案
2019年 2019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真題及答案
2018年 2018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真題及答案

環(huán)球網校考后發(fā)布:2024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真題答案

科目 答案及解析 免費下載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點擊查看 免費下載

考前,建議考生充分利用時間,做好考前沖刺。以下為大家分享稅務師考前備考資料,歡迎免費下載使用。

點擊免費獲取>>稅務師相關法律2024年考前模擬試卷

點擊免費領取>>2024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前十頁紙

以上就是“稅務師考試涉稅法律歷年真題綜合分析題節(jié)選”全部內容!我們?yōu)榭忌峁?024年稅務師高頻考點、公式匯總、歷年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等備考資料,考生可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學習。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稅務師資格查詢

稅務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稅務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