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會計從業(yè)資格 > 會計從業(yè)資格政策法規(guī) > 關于轉發(fā)《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yè)“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

關于轉發(fā)《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yè)“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3-03-22 08:55:22 來源:|0 瀏覽0收藏0
摘要 為了鼓勵舉報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小金庫”,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了《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yè)“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舉報獎勵辦法》(中治金辦[2010]6號),現(xiàn)轉發(fā)給你們,并將有

  【免費試聽】【試題下載】【在線測試】【復習方案】【報考指南】[報名匯總]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了鼓勵舉報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小金庫”,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了《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yè)“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舉報獎勵辦法》(中治金辦[2010]6號),現(xiàn)轉發(fā)給你們,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舉報在“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認真落實專項治理舉報制度,要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傳真)、電子信箱、通信地址,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認真受理舉報,經核查屬實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各級稅務機關“小金庫”治理日常工作機構要結合實際貫徹執(zhí)行《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yè)“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舉報獎勵辦法》,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內容落實舉報獎勵制度。

  三、各級稅務機關要將“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期間的舉報情況、核查處理情況和舉報獎勵情況,如實在有關報告和報表中反映上報。

  國家稅務總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受理電話:010-63410238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二○一○年九月九日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會計從業(yè)資格資格查詢

會計從業(yè)資格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會計從業(yè)資格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