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招標師考試《案例分析》中標通知書的性質
更新時間:2014-05-22 13: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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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招標師考試《招標采購案例分析》考點:中標通知書的性質,詳細內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復習備考過程中參考。
中標通知書的性質
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發(fā)出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是要約邀請,遞交投標文件是要約,發(fā)出中標通知書是承諾。投標符合要約的所有條件;它具有締結合同的主觀目的;一旦中標,投標人將受投標書的拘束;投標書的內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而招標人向中標的投標人發(fā)出的中標通知書,則是招標人同意接受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條件,即同意接受該投標人的要約的意思表示,屬于承諾。因此,中標通知書的發(fā)出不但是將中標的結果告知投標人,還將直接導致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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