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證券從業(yè)資格 > 證券從業(yè)資格備考資料 > 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發(fā)行與承銷)知識點:持有人會議

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發(fā)行與承銷)知識點:持有人會議

更新時間:2013-08-14 13:50:50 來源:|0 瀏覽0收藏0

證券從業(yè)資格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發(fā)行與承銷)知識點:持有人會議

  課程推薦簽約保過 無限次重學 證券考試指南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yè)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8]第1號)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相關自律規(guī)則,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組織市場成員制定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yè)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會議規(guī)程》,對包括短期融資券在內的非金融企業(yè)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會議進行了規(guī)范。

  持有人會議由同期全體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組成,以維護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達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的集體意志為目的。持有人會議根據規(guī)程審議通過的決議,對同期全體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約束力。

  一、持有人會議的召開條件

  發(fā)行人應當在募集說明書中約定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召集人原則上為本期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本期債務融資工具由多家機構聯合承銷的,召集人為負責后續(xù)管理的牽頭主承銷商。

  在債務融資工具存續(xù)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應當自知悉該情形之日起按勤勉盡責的要求召集持有人會議,并擬訂會議議案:

  1.發(fā)行人未能按期足額兌付債務融資工具本金或利息;

  2.發(fā)行人轉移債務融資工具全部或部分清償義務;

  3.發(fā)行人變更信用增進安排或信用增進機構,對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權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4.發(fā)行人減資、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或被接管;

  5.單獨或合計持有50%以上同期債務融資工具余額的持有人提議召開;

  6.募集說明書中約定的其他應當召開持有人會議的情形;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應由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的情形。

  出現上述情形時,發(fā)行人應當及時告知召集人。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不以發(fā)行人履行告知義務為前提。

  在債務融資工具存續(xù)期間,發(fā)行人或信用增進機構出現《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yè)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guī)則》列明的重大事項情形之一的,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發(fā)行人和信用增進機構可以向召集人提議召開持有人會議。召集人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職責的,提議人有權自行召集持有人會議。

  二、持有人會議的召集

  召集人應當至少于持有人會議召開日前兩個工作日在中國債券信息網、中國貨幣網和交易商協會網站發(fā)布召開持有人會議的公告。

  召開持有人會議的公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1)會議召集人、會務負責人姓名及聯系方式;(2)會議時間和地點;(3)會議召開形式:持有人會議可以采用現場、非現場或兩者相結合的形式;(4)會議擬審議議題:議題屬于持有人會議權限范圍、有明確的決議事項,并且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yè)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會議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5)會議議事程序:包括持有人會議的召集方式、表決方式、表決時間和其他相關事宜;(6)債權登記日:應為持有人會議召開日前一工作日;(7)提交債券賬務資料以確認參會資格的截止時點: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向召集人證明其參會資格的,不得參加持有人會議和享有表決權;(8)委托事項。

  召集人在持有人會議召開前將議案發(fā)送至參會人員,并將議案提交至持有人會議審議。

  三、持有人會議參會機構

  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應當于債權登記日向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托管結算機構申請查詢本人當日的債券賬務信息,并于會議召開日提供相應債券賬務資料以證明參會資格。召集人應當對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的參會資格進行確認,并登記其名稱以及持有份額。

  發(fā)行人、債務融資工具清償義務承繼方、信用增進機構等重要關聯方應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會議。交易商協會派員列席持有人會議。

  持有人會議應當有律師出席。出席律師原則上由為債務融資工具發(fā)行出具法律意見的律師擔任。出席律師對會議的召集、召開、表決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和有效表決權等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應當與持有人會議決議一同披露。

  信用評級機構可應召集人邀請列席會議,密切跟蹤持有人會議動向,并及時發(fā)表公開評級意見。

  四、持有人會議的表決和決議

  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及其代理人行使表決權,所持每一債務融資工具最低面額為一表決權。發(fā)行人、發(fā)行人母公司、發(fā)行人下屬子公司、債務融資工具清償義務承繼方等重要關聯方沒有表決權。

  除募集說明書另有約定外,出席持有人會議的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決權數額應達到本期債務融資工具總表決權的2/3以上,會議方可生效。

  持有人會議的議事程序和表決形式,除上述規(guī)程有規(guī)定外,由召集人規(guī)定。

  持有人會議對列人議程的各項議案分別審議,逐項表決。單獨或合計持有該債務融資工具余額10%以上的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可以提議修正議案,并提交會議審議。

  持有人會議不得對公告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進行決議。

  持有人會議的全部議案在會議召開日后3個工作日內表決結束。

  持有人會議表決日后,召集人應當對會議表決日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的持有份額進行核對。表決日無對應債務融資工具面額的表決票視為無效票。

  除募集說明書另有約定外,持有人會議決議應當由出席會議的本期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決權的3/4以上通過后生效。

  持有人會議應有書面會議記錄。召集人應當保證持有人會議記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持有人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召集人代表和律師簽名。

  召集人應當在持有人會議表決日次一工作日將會議決議公告在中國債券信息網、中國貨幣網和交易商協會網站披露。會議決議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出席會議的本期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決權情況;(2)會議有效性;(3)各項議案的議題和表決結果。

  召集人在會議表決日次一工作日將會議決議提交至發(fā)行人,并代表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及時就有關決議內容與發(fā)行人及其他有關機構進行溝通。發(fā)行人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答復是否接受持有人會議通過的決議。

  召集人應當及時將發(fā)行人答復在中國債券信息網、中國貨幣網和交易商協會網站披露。召集人在持有人會議表決日后7個工作日內將持有人會議相關材料送交易商協會備案。備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持有人會議公告;(2)持有人會議議案;(3)持有人會議參會機構與人員以及表決機構與人員名冊;(4)持有人會議記錄;(5)表決文件; (6)持有人會議決議公告;(7)發(fā)行人的答復(若持有人會議決議需發(fā)行人答復);(8)法律意見書。

  持有人會議的會議記錄、出席會議機構及人員的登記名冊、授權委托書、法律意見書等會議文件、資料由召集人保管,并至少保管至對應債務融資工具到期后5年。

  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參會機構對涉及單個債務融資工具持有人的持券量、投票結果等信息具有保密義務。召集人可依據相關自律規(guī)則申請豁免披露持有人會議有關情況。

  在職碩士課程:GCT ,法碩 ,MBA,聯考英語

  編輯推薦:

  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發(fā)行與承銷)知識點:發(fā)行與上市

    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發(fā)行與承銷)知識點:申報與核準

    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發(fā)行與承銷)知識點:設計要求

    證券從業(yè)資格考試(發(fā)行與承銷)知識點:可轉換公司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證券從業(yè)資格資格查詢

證券從業(yè)資格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證券從業(yè)資格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證券從業(yè)資格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